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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獲歐盟綠色法規 RoHS、REACH、衝突礦產等更新消息及環保知識,與廠商溝通協商更加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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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發布 2026 年 PFAS 監管與問責法案
隨著全球對健康與環境風險關注度提升,美國近期正式發布《2026 年 PFAS 監管與問責法案》(Forever Chemical Regulation and Accountability Act of 2026),旨在建立全美統一的法規框架,以管理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(PFAS)的生產與使用,從過去的各州零星管制,轉向更全面且具備明確期限的淘汰計劃。。
4月8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

歐盟PFAS限制邁入決策關鍵期 全面管制與特例豁免並行
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近期發布公告,說明其科學委員會已就歐盟提出的 全氟與多氟烷基物質(PFAS)限制提案進行評估,並支持推動相關限制措施,同時建議對部分用途提供特定豁免(targeted derogations)。
3月31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

TBBPA 被提議列入 UK REACH 高關注物質 (SVHC) 候選清單
英國健康與安全執行局(HSE)近期發布了一項重要諮詢:提議將常見的阻燃劑 TBBPA(四溴雙酚 A)識別為高關注物質(SVHC)並增補至候選清單。
3月20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

危害化學物質為歐盟產品安全警示主因 企業須強化產品成分管理
歐盟執委會(European Commission)發布年度報告指出,危害化學物質仍然是造成產品安全警示的最主要原因。根據歐盟「Safety Gate」快速警示系統統計,2025年共發布4,671件產品安全警示,其中有53%與化學風險相關,比例明顯高於其他風險類型,例如一般傷害風險(14%)及窒息風險(9%)。
3月13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

歐盟 PFAS 禁令新進展:ECHA 社會經濟分析委員會(SEAC)達成草案共識,即將啟動諮詢
2026 年 3 月,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正式宣布,其社會經濟分析委員會(SEAC)已針對「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(PFAS)限制提議」的草案意見達成共識。
3月13日讀畢需時 1 分鐘


日本化審法 2026 年6月起全面禁用全氟己烷磺酸 (PFHxS) 相關物質
日本經濟產業省(METI)已正式發布第 416/2025 號內閣令,確定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,正式將全氟己烷磺酸(PFHxS)及其鹽類與異構物(及其相關物質)列為化審法「第一種特定化學物質」。
3月13日讀畢需時 1 分鐘


日本化審法重大更新:三項 POPs 物質擬列入「第一種特定化學物質」
日本經濟產業省 (METI) 於 2026 年 2 月發布最新公告,為落實《斯德哥爾摩公約》(POPs Convention) 第 12 屆締約國會議 (COP12) 之決議,擬將三項受關注物質正式指定為化審法 「第一種特定化學物質」。
2月26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

EPA 擴大 PFAS 管制,PFHxS-Na 正式納入 TRI 強制申報清單
美國環境保護署(EPA)於 2026 年 2 月 23 日公布最終規則(Final Rule),正式將全氟己烷磺酸鈉(Sodium perfluorohexanesulfonate, PFHxS-Na)納入《有毒物質排放清冊》(Toxics Release Inventory, TRI)。
2月26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

ECHA 高關注物質清單再更新:新增正己烷等兩項有害化學物質
歐洲化學總署(ECHA)於 2026 年 2 月初正式宣佈,在高關注物質(SVHCs)候選清單中新增兩項對人體健康具有潛在危害的化學物質。此次更新後,SVHC 候選清單的總項目已增加至 253 項。由於部分項目涵蓋多個化學群組,實際受規範影響的化學物質數量將更為廣泛。
2月5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

歐盟ECHA擬建議4項物質納入授權清單啟動公開諮詢
歐洲化學總署(ECHA)於2026年2月2日公告,啟動公開諮詢,擬建議將4項化學物質納入REACH授權清單(Authorisation List, Annex XIV),意見徵詢期限至2026年5月2日。一旦物質正式列入清單,企業若欲在指定期限後繼續使用或上市,須針對特定用途向歐盟申請授權。
2月3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

美國紐澤西州推動《防止永久化學物質法》:化妝品、地毯與食品包裝將全面禁用 PFAS
繼全球多個地區加強對 PFAS(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)的監管後,美國紐澤西州也祭出了重磅法規——第 1221 號參議院法案(S1221)。這項被命名為《防止永久化學物質法》的草案,旨在保護州民免受這類高度持久性且具毒性化學物質的侵害。
1月27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

有關加拿大環境部修訂「禁止特定有毒物質法規」事
加拿大環境部(ECCC)化學局局長 Jacinthe David 頃電郵駐加拿大代表處表示,為保護加拿大生態系統與野生動物,履行「斯德哥爾摩公約」等國際承諾,加國依據「1999 年加拿大環境保護法(CEPA)」,修訂「2025 年禁止特定有毒物質法規」,取代 2012年舊法,將進一步限制有毒物質進入環境。
1月21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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