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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微塑膠管制新里程碑 ECHA啟動排放報告機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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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正式宣布,企業現可開始提交年度微塑膠排放報告。這標誌著歐盟在全面監控和減少微塑膠污染的戰役中,進入了強制報告和嚴格監管的新階段。


歐洲議會和理事會已發布《關於防止塑膠粒流失以減少微塑膠污染的第(EU) 2025/2365號法規》。塑膠粒(Plastic Pellets,亦稱塑膠「原粒」或「塑膠米」)是製造幾乎所有塑膠製品的基礎原料,但其在供應鏈各階段的意外流失,是歐洲環境中非故意微塑膠污染的第三大來源。


Regulation (EU) 2025/2365的重點:

  • 目標:建立塑膠粒處理義務,涵蓋供應鏈所有階段(生產、回收、複合、加工和運輸),旨在實現「零塑膠粒流失」。

  • 適用對象:適用於在歐盟境內處理或運輸塑膠粒的自然人或法人,特別是年處理量達 5噸或以上的營運商。

  • 合規要求:

    • 中大型企業(年處理量 $\ge 1,500$ 噸):必須獲得強制性的第三方認證。

    • 微小型企業:可提交自我聲明,但須每五年更新一次,以證明合規。

    • 執行:法規規定了嚴格的處罰機制,違規行為可能導致行政罰款(最高可達年營業額的 3%)或刑事處罰。


除了管制「非故意的」塑膠粒流失外,歐盟也透過 REACH 法規管制產品中「故意添加的」合成聚合物微粒(Synthetic Polymer Microparticles, SPMs),也就是俗稱的微塑膠。根據歐盟微塑膠限制規定,雖然大多數故意添加的微塑膠最終將被禁止,但特定用途(如醫療、獸醫、體外診斷設備、食品添加劑等)可獲得豁免,但這些豁免用途必須履行嚴格的年度報告義務。


報告義務的關鍵資訊:

  • 報告機構: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。

  • 報告目的:監測和評估豁免用途下,每年釋放到環境中的微塑膠預估數量。

  • 適用對象:涉及豁免用途的SPMs製造商、進口商、下游工業用戶,以及特定情況下的供應商。

  • 報告格式與平台:報告須使用 IUCLID 格式準備,並透過ECHA的 REACH-IT 系統提交。

  • 關鍵截止日期:企業必須根據其角色和用途,遵守不同的首次報告期限:

報告對象

首次報告截止日期

報告涵蓋期間

第一批:在工業場所使用顆粒、薄片或粉末形式SPMs作為塑膠生產原料的製造商和下游工業用戶。

2026年5月31日

2025年的預估排放量

第二批:所有其他工業用途的SPMs製造商和下游工業用戶,以及首次投放市場供專業用戶或一般大眾使用的豁免產品供應商。

2027年5月31日

2026年的預估排放量


從此之後,所有受影響的法律實體都必須每年在5月31日前提交前一年度的排放報告。這對所有在歐盟市場經營的相關企業來說,是必須立即採取行動的訊號。合規工作必須盡早啟動,以確保在2026年和2027年的關鍵期限前,能夠準備好符合IUCLID格式的年度排放報告,並滿足新的塑膠粒處理義務。


參考資料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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