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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害化學物質為歐盟產品安全警示主因 企業須強化產品成分管理


轉載經濟部產發署國際化學品政策宣導網 歐盟執委會(European Commission)發布年度報告指出,危害化學物質仍然是造成產品安全警示的最主要原因。根據歐盟「Safety Gate」快速警示系統統計,2025年共發布4,671件產品安全警示,其中有53%與化學風險相關,比例明顯高於其他風險類型,例如一般傷害風險(14%)及窒息風險(9%)。報告也顯示,近年產品通報數量持續增加。2025年的警示案件高於2024年的4,137件與2023年的3,412件,幾乎是2022年的兩倍。不過,歐盟主管機關說明,通報數量增加並不一定代表產品安全惡化,而是反映出各國市場監督機關加強產品查驗與執法力度的結果。


從產品類型來看,化妝品、玩具以及電氣設備是被通報最多的三大類別,合計占全部警示案件的63%以上。許多被通報的產品來自中國,尤其是透過網路平台銷售的商品。


在化學物質方面,化妝品警示案件中有超過70%涉及2-(4-tert-butylbenzyl) propionaldehyde(BMHCA,俗名鈴蘭醛或百合醛)。這是一種常用於香氛配方的合成香料成分,但因可能對生殖系統造成危害(對生育能力或胎兒具有推定的人類生殖毒性),並引起皮膚致敏,已自2022年3月起被歐盟全面禁止使用。此外,歐盟會員國主管機關也在多類產品中發現其他危害物質,例如:鄰苯二甲酸酯(Phthalates),常見於塑膠玩具與兒童用品鉛(Lead),可能存在於焊料與電子產品中短鏈氯化石蠟(SCCPs),常見於電纜與部分電子材料針對這些產品警示,歐盟各國主管機關於2025年共採取5,794項後續處置措施,包括強制產品下架或自市場撤除等措施。


另一方面,歐洲消費者組織(BEUC)指出,跨境電商平台的快速發展也為產品安全管理帶來新的挑戰。因此呼籲歐盟強化市場監督制度,並建議在未來規劃中的「European Product Act」中設立歐盟層級的市場監督機構,以提升整體產品安全管理效率。


對我國化工與電子產品產業而言,出口歐盟的企業應更加重視產品配方與材料中的化學物質管理,特別是香料成分、鄰苯二甲酸酯、含鉛材料及短鏈氯化石蠟等可能受到限制或禁用的物質。企業可透過建立完整的物質清單管理與供應鏈資訊掌握機制,持續追蹤國際相關產品安全規範的最新動態,並主動與供應鏈夥伴確認材料成分資訊,以降低產品被通報或下架的風險,確保產品順利進入歐盟市場並維持國際競爭力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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