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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正式修訂 POPs 法規:PFOA 豁免期限與限值更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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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 年 7 月 14 日,歐盟於官方公報上正式發布了委員會授權法規 (EU) 2025/1399,針對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規範》(POPs, Regulation EU 2019/1021)中關於 PFOA(全氟辛酸)及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的條文進行了修訂。此項新法規將自公告後第 20 天生效,也就是從 2025 年 8 月 3 日起正式實施。


此次修訂不僅延長了原有泡沫滅火劑中 PFOA 的使用豁免期限,也進一步釐清了適用範圍與殘留濃度的限制,目的是在不影響公共安全與消防需求的前提下,推動高風險物質的逐步淘汰。


主要修訂內容概覽


1. 延長既有泡沫系統的使用期限


根據原規定,含有 PFOA 的泡沫滅火系統使用期限為 2025 年 7 月 4 日。在此次修訂中,歐盟決定將此豁免延長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,使尚未完成設備替換的業者能有更多緩衝時間。同時,法規也明確指出,已於豁免期限前投入市場並持續使用的相關產品,可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合法延用。


2. 設定殘留濃度上限與適用條件


歐盟本次修訂對於滅火泡沫中 PFOA 及其相關化合物訂定了更嚴格且具體的濃度限值,同時依據設備類型區分不同的適用期限:


  • 手提式滅火器與移動式消防設備:可持續使用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,前提是泡沫混合物中 PFOA(及其鹽類)濃度不得高於 1 mg/kg,且每一種 PFOA 相關化合物不得高於 10 mg/kg。


  • 固定式滅火系統:可持續使用至 2030 年 12 月 3 日,限值條件與前者相同。


3. 明確界定泡沫滅火劑的定義


為避免實務應用中的誤解,法規亦對「泡沫滅火劑(fire-fighting foam)」一詞進行明確界定,涵蓋泡沫混合物、泡沫濃縮液以及泡沫溶液等,確保相關產品在法規適用範圍內獲得一致性管理。


此次修訂中亦刪除了先前條文中要求歐盟委員會針對部分豁免用途(如醫療器材或標準品)進行後續 UTC 上限再審的條款,簡化未來法規更新的行政流程與不確定性。


參考文件:歐盟官方公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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