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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「包裝及包裝廢物規章(PPWR)」自本(115)年8月12日起生效


轉載 08/13 經濟部淨零辦公室


歐盟執委會環境總署(DG ENVI)於本年8月11日發布新聞稿公告,「包裝及包裝廢棄物規章(PPWR)」將自本年8月12日起生效,謹摘陳新聞稿要點如下:


一、PPWR目標:使歐盟廢棄物價值鏈更符合永續性,減少歐盟依賴進口初次使用之原生材料(virgin materials),增加使用二次原料(secondary raw materials),支持歐盟發展有競爭力之循環經濟、減少溫室氣體,並於2050年達成氣候中和目標。


二、PPWR前已於 2025 年 2 月生效,PPWR之義務則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陸續分階段適用。


三、食品接觸包裝中之PFAS含量限制:


1. 食品接觸包裝中之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(per- and 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,PFAS)屬於永久性化學物質(forever chemicals),具有高度持久性,可長期累積於環境及人體中,因此為保護人體健康及減少有害物質排放至環境中,歐盟將嚴格管制PFAS含量。


2. PFAS過去普遍用於各類食品包裝,用於防水或防油脂,包括外帶食品容器、速食包裝紙、微波爆米花袋烘焙用紙、披薩盒等。


3. PPWR生效後,食品接觸包裝中之PFAS含量倘超標,則不得投入歐盟市場。


四、未來目標:


1、2028年起,歐盟將採用統一包裝標示制度(harmonised labelling system for packaging),以利廢棄物分類,進而提高回收及廢棄物製成堆肥之效率,並預估可於未來數年為包裝產業節省數十億歐元。


2、2030年起,將採取減少產生包裝廢棄物之具體措施,包括:


(1)包裝內空隙空間(empty space)限制。

(2)對某些一次性塑膠包裝之限制。

(3)開始要求遵守重複使用目標(reuse targets)。

(4)新塑膠包裝將強制使用回收塑膠廢料。

(5)要求所有包裝均須可回收(recyclable)。


備註: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,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。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、正確,讀者如需運用,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。參考本網頁刊載商情資訊,請注意國情及商業環境之不同,而且不代表本部立場或政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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