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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加州及緬因州將限制紡織品使用 PFAS



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加州開始禁止食品包裝含有全氟/多氟烷基物質(perfluoroalkyl and 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, PFAS),從 2023 年 7 月 1 日開始,PFAS 的限制擴大涵蓋 所有未成年青少年用品,然而,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,PFAS 的限制將涵蓋所有的紡織 品。加州州長 9 月 29 日簽署了法案 AB 1817,未來除地毯、墊子、車用與船用內飾、 過濾材質、測試實驗用紡織、航空器用元件、建築與體育用材料,任何帶有紡織纖維成 分之成品若含有 PFAS 都將受到監管,而監管將採二階段進行:


  • 2025 年 1 月 1 日起,產品/元件總有機氟含量超過 100 ppm 者

  • 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,產品/元件總有機氟含量超過 50 ppm 者

值得一提的是,加州州長 Newsom 在簽屬法案的同時,否決了法案 AB 2247,該法 案旨在要求加州毒物管理部門(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Toxic Substances Control, DTSC) 於 2026 年 1 月 1 日前建立公開資料庫,讓業者進行自家產品含有 PFAS 的登錄註冊,否 決原因在於美國環保署(U.S. EPA)正在進行類似的登錄系統建置,因此加州無須再進一步 編列預算從事類似專案,間接影響就是供應商將無須提交任何測試報告予成品製造商, 而成品製造商只需以符合性聲明的方式進行公布即可。


另外,美國緬因州將開始強制產品報告 PFAS 含量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,緬因州將要求製造商向環境管理部門報告自家產品全氟/ 多氟烷基物質(perfluoroalkyl and 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, PFAS)含量,同時禁止含 PFAS 的家用地毯與紡織進行販售。法案 LD 1503(HP 1113)旨在逐步降低緬因州產品 PFAS 的蓄 意添加,預計於 2030 年起,除了環境管理部門指定的允用情境外,緬因州將全面禁止 含 PFAS 的產品販售。2023 年 1 月 1 日起,製造商應向環境管理部門遞交的書面資料有:


  1. 產品描述

  2. 產品(含元件)添加 PFAS 的目的

  3. 每一種 PFAS 的總量,總量須以定量分析的方式進行報告,同時伴隨 CAS No.以供鑑別, 定量分析方法亦必須是現存且可行的分析方法,或為環境部門認可的範疇

  4. 製造商名稱、地址、電話號碼與聯絡人

  5. 其他環境管理部門要求的額外資訊

法案中提到,環境部門可以合理懷疑州內販售產品含有 PFAS,要求製造商於 30 天 內提供佐證,同時要求產品販售業者禁止販售該產品,並配合提供其他販售業者的連絡 資訊,因此,在上述書面資料沒有取得的情況下,任何經銷商/代理商/個人不應貿然販 售 PFAS 含量不明的產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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