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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《化審法》優先評估化學物質名單更新:加入六項物質 取消指定兩項物質

  • ezGlobal
  • 2月7日
  • 讀畢需時 1 分鐘

日本厚生勞動省、經濟產業省及環境省於2025年2月7日宣布,基於《日本化審法全稱化學物質審查與生產管理法第三版》,對於2024年度製造及進口總量在10噸以下或預計排放量在1噸以下的優先評估化學物質,進行詳細監控並做出以下調整:


成為數量監控對象的優先評估化學物質共六項:

  1. C.I.螢光增白劑 260

  2. 芐基(二甲基)(辛基)銨鹽

  3.  [二甲基(十八烷基)氮雜環丙烷基]醋酸酯

  4.  2-苯基丙酸乙酯

  5.  以2-{二甲基[3-(3,3,4,4,5,5,6,6,7,7,8,8,8-十三氟辛烷-1-磺醯胺基)丙基]銨}乙酸鹽為主要成分(95%以上)的2-{二* 甲基[3-(3,3,4,4,5,5 ,6,6,7,7,8,8,8-十三氟辛烷-1-磺胺基)丙基]銨}乙酸鹽與N,N-二甲基-3-(3,3,4,4,5,5,6,6,7,7,8,8,8-十三氟辛烷-1-磺胺基)丙胺的混合物

  6. 甲基-1H-苯並咪唑-2-基-氨基甲酸酯


取消指定為優先評估化學物質(連續監控三年以上,無危害風險)共兩項:

  1. 4,4′-二氨基-3,3′-二氯二苯甲烷

  2. 雙環[2.2.1]庚烷-2,5(或2,6)-二亞氨基二腈的混合物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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