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處置與管理毒化物上,加州毒化物質管理部門目前僅要求回收處理業者取得許可, 但這樣的作法即將改變。今年二月起草的法案 NO.2247,9 月已完成登記,內容在要求 毒化物質管理部門與化學品數據專責單位締約,於 2026 年 1 月 1 日前完成建立可供大 眾使用之全氟辛烷磺酸(PFAS)含有成品/元件查詢資料庫,同時,之後每一年的 7 月 1 日前,PFAS 含有成品/元件製造商,必須向資料庫註冊產品的販售、分包、與進口資訊。 截至目前為止,法令要求的 PFAS 含有成品/元件登錄資訊有:
名稱與類別
通用產品代碼(Universal Product Code, UPC)
添加 PFAS 的目的
PFAS 的鑑別(CAS No.、具體名稱、PFAS 製造商品牌),與總量報告(PFAS 添加量、 有機氟總量)
PFAS 含有成品/元件的販售、分包、與進口量
製造商名稱、地址、電話號碼與聯絡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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