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CHA 提議在 REACH 法規授權物質 Annex XIV (附件14) 中,新增七項物質 (均為 2018/6/27 成為第 19 批 SVHC):
八甲基環四矽氧烷 (D4)
EC:209-136-7
CAS:556-67-2
SVHC 屬性:PBT, vPvB
需授權的用途:電子產品生產,非金屬表面處理
最晚申請日:正式列入附件14 的日期後 24 個月
十甲基環戊矽氧烷 (D5)
EC:208-764-9
CAS:541-02-6
SVHC 屬性:PBT, vPvB
需授權的用途:電子產品生產、乾洗、疤痕和傷口處理
最晚申請日:正式列入附件14 的日期後 24 個月
十二甲基環己矽氧烷 (D6)
EC:208-762-8
CAS:540-97-6
SVHC 屬性:PBT, vPvB
需授權的用途:個人護理產品、洗滌和清潔產品的配方、疤痕和傷口處理
最晚申請日:正式列入附件14 的日期後 24 個月
氫化三聯苯
EC:262-967-7
CAS:61788-32-7
SVHC 屬性:vPvB
需授權的用途:導熱液、塑膠、黏合劑、密封膠
最晚申請日:正式列入附件14 的日期後 21 個月
鄰苯二甲酸二環己酯 (DCHP)
EC:201-545-9
CAS:84-61-7
SVHC 屬性:生殖毒性,內分泌干擾性-人類健康
需授權的用途:有機過氧化物中的增塑劑、聚合物中的增塑劑
最晚申請日:正式列入附件14 的日期後 18 個月
四水八硼酸二鈉
EC:234-541-0
CAS:12008-41-2
SVHC 屬性:生殖毒性
需授權的用途:油漆、黏合劑、建築材料
最晚申請日:正式列入附件14 的日期後 24 個月
偏苯三酸酐 (TMA)
EC:209-008-0
CAS:552-30-7
SVHC 屬性:呼吸致敏特性
需授權的用途:僅用於非授權範圍的用途 (例如用作中間用途)
最晚申請日:正式列入附件14 的日期後 18 個月
日落之日均為最晚申請日後 18 個月,以上七種物質均無豁免用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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