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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擬擴大兒童照護用品中CMR限制 REACH新提案建立動態自動納管機制


歐盟於2026年5月8日向世界貿易組織(WTO)技術性貿易障礙委員會(TBT Committee)提交通報文件(G/TBT/N/EU/1206),提出修訂REACH附件17(Annex XVII)草案,擬限制致癌性、致突變性或生殖毒性(CMR)第1A類與第1B類物質於兒童照護用品中的使用。相關草案亦同步啟動公開諮詢程序,目前已開放各界提出意見,公眾評論期限至2026年7月7日止。


本次修訂主要將歐盟現行對玩具產品之高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機制,進一步擴大至「兒童照護用品(childcare articles)」範疇。根據草案內容,「兒童照護用品」係指供兒童使用、但不屬於玩具類產品,且用途與兒童坐臥、睡眠、放鬆、清潔照護、餵食、吸吮、運輸或保護等功能相關之產品,例如嬰兒推車、嬰兒床、奶嘴、餐椅、尿布更換用品等。我國訂定有CNS 15503「兒童用品安全一般要求」,適用於14歲以下兒童所使用各類兒童用品外,除特定的嬰幼兒照護用品類別例如嬰兒用浴盆、嬰兒用沐浴椅等,尚未訂定有嬰幼兒照護用品通用的安全一般要求。


歐盟草案規定,所有均質材料(homogeneous materials)中所含之 CMR 1A/1B 物質濃度原則上不得超過10 mg/kg(0.001%)。此外,歐盟亦針對部分高關注物質設立更嚴格之特定濃度限制,包括雙酚A(Bisphenol A, BPA)、雙酚S(Bisphenol S, BPS)、甲醛、苯、芳香胺、重金屬、多環芳香烴(PAHs)、鄰苯二甲酸酯(phthalates)及有機錫化合物等。其中,BPA與BPS限值為1 mg/kg;15項鄰苯二甲酸酯之個別限值為50 mg/kg,且總量不得超過100 mg/kg。


此次提案特別建立與《物質與混合物分類、標示與包裝法規》(CLP)之「動態更新(dynamic link)」機制。未來一旦新增被歐盟分類為 CMR 1A 或 1B 類之物質,原則上將於分類正式生效36個月後,自動納入REACH附件17之限制範疇,無須再另行修法。歐盟希望透過此機制,加速高危害化學物質於消費性產品中的管理效率。


本次限制措施提案採用《REACH》法規中的「快速限制程序(fast-track restriction procedure)」,亦即所謂「通用風險管理方法(Generic Risk Approach, GRA)」。該機制允許歐盟針對CMR 1A/1B物質,直接於消費性產品中進行限制,而不需經過歐洲化學總署(ECHA)完整之風險評估程序。歐盟過去僅少數案例採用此程序,但近年已逐步將其視為推動高危害物質管理的重要管理工具。


草案同時保留部分豁免規定,包括已合法上市之二手嬰幼兒用品、不屬一般消費性產品範圍之醫療器材及其配件,以及受《與食品接觸之材料與成品法規》(EC)No 1935/2004 管理之產品等。此外,若相關物質存在兒童於合理可預見使用條件下無法接觸之材料部位,亦可能適用豁免。


為協助產業調整,歐盟規劃於未來法規正式生效36個月後開始適用相關限制,期間提供企業進行檢測方法建立、替代物質評估、供應鏈盤點及庫存調整之緩衝時間。由於本次限制係直接針對均質材料中的CMR 1A/1B物質進行管理,而不限於刻意添加物,未來企業將需更深入完整掌握原料、添加劑與零組件中的化學物質資訊。隨著歐盟持續強化兒童產品與消費性產品中的高危害化學物質管理,並建立與CLP分類連動之快速限制機制的反應作為,企業除需持續關注REACH限制清單更新外,也應同步掌握CLP(GHS 危害分類)、玩具安全法規及其他消費品法規之修訂趨勢,提前評估低危害替代物質與綠色設計策略,以降低未來法規擴大後之合規與貿易風險。


參考文件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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